今天在报章上看见两则新闻:
1。国内安全部19日发出指示,禁止辖下保安人员保存他人安全证件,包括大马卡。
2。全国14间移民局已经爆满,移民局估计将暂缓取缔非法外劳。
会留意到这两则新闻的原因是我家公司其中一名缅甸籍外劳,上星期偷偷拿走了他的passport然后逃了。怎么偷跑的呢?故事就是这样d:我们带数名员工到Berjaya Time Square工作,要进去Ballroon之前,人人要交出证件,以换取工作通行证。本地人当然就是大马卡,而外劳就是护照。那名外劳就是看准机会,自个儿跑到保安室去拿了自己的护照,然后就静悄悄的逃了。
把事情呈报到警局,然后是移民局去取消工作准正,我公司要缴付RM750的compound,那员工余下的VISA fee也被充公了。有关当局说明,员工在我公司任职期间,就是我们的责任。如果,他们有什么冬瓜豆腐,我们就要负责任。小小的RM750 compound已经算是小事情了,如果不呈报,那家伙在外面犯事的话,后果更加严重。。。
我觉得很纳闷。难道雇主不算是受害者吗?聘请了外劳,每天提心吊胆的。事情发生了,雇主就得负上全责。就算是外劳逃跑了,雇主也要为这负责。看起来,最逍遥就是外劳。反正被抓了之后,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被遣送回国,然后永远不得踏足马来西亚。对一名外劳来说,有影响吗?I wonder。
PS: 没想到这家伙会这么做,也不明白为什么他选择要逃。我公司可没虐待他。房子+水+电,全免,每个月准时出粮,在加上出外工作的时候,公司还包伙食。状况好的时候,一个月可能就赚了1000++马币。当然,工作很辛苦;试问有那一份工作是不辛苦嗒?如果好逸恶劳,难道等钱从天上掉下来?有时候,我会很凶d骂他,但那是因为他做错事情欸。有哪个人是没被上司骂过的涅?
或许,爱好自由是每个人的天性吧?
Monday, November 19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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